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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外噪音(NOISE)

户外噪音NOISE简介:
欧盟噪音指令2000/14/EC是欧盟针对户外用机械造成的噪音污染,而对一些户外使用机械的噪音规定,英文为(Noise emission in the environment by equipment for outdoors),户外设备的噪音污染。在该标准中,第12章和第13章规定的57类产品,必须完全满足噪音指令的要求,才可以投入欧盟市场销售和使用。其中第13章包含35类产品只要按照欧洲标准进行测试并粘贴噪音标记,没有设定噪音上限;第12章所列22类产品对噪音排放值设定了上限,需要申请欧盟噪音认证机构所颁发的噪音证书。

噪音指令强制认证产品清单:
- 运输货物的施工卷扬机(起燃式引擎驱动)
- 压实机器(仅限于振动压路机及非振动式压路机,振动钢板及振动夯具)
- 压缩机(﹤350kw)
- 手握式混凝土制动器及镐
- 建筑绞车(起燃式引擎驱动器)
- 推土机(﹤500kw)
- 倾翻车(﹤500kw)
- 液压或绳索式挖掘机(﹤500kw)
- 挖掘装载机(﹤500kw)
- 平路机(﹤500kw)
- 液压电源
- 带桶的负载型废渣填埋压实器(﹤500kw)
- 割草机(不包括农业或林业设备,多功能装置,及装机功率超过20kw的主要电机传动零部件)
- 草坪修剪器/草坪剪边器
- 内燃引擎式驱动的均衡升降车-叉车(额定功率不超过10 公吨的其它均衡升降车除外)
- 装载机(﹤500kw)
- 移动式起重机
- 电动耕耘机(﹤3kw)
- 路面修理器(装有高压实样板的里面修理器除外)
- 电力发电机(﹤400kw)
- 塔式起重机
- 焊接发电机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哪些设备不适用:
- 用于警察或军事目的的设备
- 非机械设备,在市场上单独放置和操作(手动锤子和镐除外)
- 所有专门用于空运、陆地或水路运输人员和货物的运输

制造商要求:
该法规要求制造商:
- 确保产品开发和制造符合欧盟法律
- 评估每种产品类型的合规性
- 将技术文档和欧盟合规声明保留10年
- 制定易于理解的操作和安全说明
- 在包装和随附的文档上提供制造商信息-制造商的官方名称、邮寄地址等
- 定期对设备进行抽样测试,并保留已查明的问题、不一致之处和从市场上召回的货物登记册
- 如果发现问题和不一致之处,请立即通知相关机构
产品符合欧盟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也适用于进口商和分销商。

主要认证模式:
- 内部生产控制加上技术文件评审,以及周期性评审程序,具体内容见附录4
- 单件评审程序,具体内容见附录7
- 附录8中提到的全面质量保证程序
条款13中涉及的任何机械设备在市场销售或交付使用之前,生产商或其在欧盟地区授权的代表必须按照指令附录5要求对每一个型号的设备进行内 部生产控制。
技术文件的评审
指令要求企业必须制定技术结构文件。我们将按照指令的要求评审技术文件,并提出必要的改进要求
监督评审
确保生产商产品的持续符合性。

噪音指令认证流程:
- 样机户外测试(场所要求:空旷混泥土场地、周围无杂音);
- 测试报告
- 提交技术文件(产品描述、总装图纸、技术参数表、主要零部件清单、说明书等);
- 噪音测试报告,技术文件整合提交欧盟认证机构审核;
- 签发CE证书;